公司新闻

贝博游戏官网下载app:陕西五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与西安航空四站电动门厂定作合同纠纷案

2024-05-09 12:25:14 | 来源:贝博ballbet艾弗森| 作者:BB德甲狼堡体育

  上诉人(原审被告)陕西五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市大庆东路73号。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西安航空四站电动门厂,住所地西安市莲湖区丰收南路4号。

  托付署理人康微,男,系该厂捍卫科科长,住该厂家属院2号楼3单元402室。

  上诉人陕西五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五洋集团)因定作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西安市莲湖区公民法院(2002)莲经初字第1008号民事判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揭露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五洋集团的托付署理人王保贵,被上诉人西安航空四站电动门厂(下称航空电动门厂)的托付署理人康微,原审被告陕西五洋房地产开发有限职责公司(下称五洋房地产公司)的托付署理人王保贵到庭参与诉讼。本案现已审理完结。

  经审理查明:1999年4月15日,航空电动门厂与五洋房地产公司、五洋集团各签定一份加工电动门合同,两份合同金额为64800元,在与五洋房地产公司签定的合同中,五洋集团、五洋房地产公司(甲方)的代表宁振苍在合同右下方注明:“甲方提出加长2.0米,价格按实结算”。该合同一起注明:新增透视窗1000元。合同签定后,航空电动门厂按约将两部电动门安装在五洋集团,五洋集团代表宁振苍于同年12月18日进行交代检验。航空电动门厂于同年7月13日给五洋集团开具工业发票一张,金额为69800元。五洋集团于同年8月13日以转帐支票支付了38310元。

  原审法院经审理后以为,原告航空电动门厂与被告五洋集团、五洋房地产公司加工协议合法有用,该合同实践由原告航空电动门厂与五洋集团实行,三方当事人对此予以承认。依照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准则,民事职责应由五洋集团承当。关于五洋集团已支付的38310元,三方当事人均无异议。根据商场买卖习气,原告航空电动门厂虽开具了全额发票,但不能作为被告五洋集团全额支付货款的凭据,五洋集团不能举证证明其已支付所欠货款,对此应当承当举证不能的职责。遂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中华公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判定如下:一、被告五洋集团于本判定收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航空电动门厂31490元及利息(自1999年12月18日至付清停止,按同期公民银行贷款利率核算)。二、驳回原告航空电动门厂其他诉讼恳求。宣判后,原审被告五洋集团不服,提起上诉称:一、原审判定确定现实不清,其在1999年7月13日前应被上诉人航空电动门厂的要求现已支付了部分金钱,被上诉人航空电动门厂给其开具了收条,后又以转帐方法支付38310元,航空电动门厂收回了从前的收条并给其开具了金额为69800元的正式发票。对此现实,原审法院以(2001)莲法执字第1141号已收效的民事裁定书已予以确定。二、原审判定程序违背法令。被上诉人航空电动门厂申述的被告是五洋房地产公司,但上诉人五洋集团却忽然收到原审法院的传票,其既未奉告追加诉讼的理由,亦未给其送达申述状副本并留法定的答辩期;三、本案自1999年8月上诉人最终一次付清货款后,被上诉人再未建议,故已过两年的诉讼时效。故恳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判,依法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恳求。被上诉人航空电动门厂答辩称:一、原审判定确定现实清楚,程序合法,判定正确;二、追加五洋集团是法院依职权追加且本案未过诉讼时效;三、原审判定未支撑我方为恳求裁定支付的裁定费2570元,恳求二审法院予以支撑。

   石家庄荣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与张玉玲买卖合同货款纠纷案

   甘肃地山律师事务所与甘肃省物连工贸有限职责公司托付署理合同纠纷案

   杭州中化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与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核算机网络域名纠纷案

  更多律师

  进入分站列表民事诉讼法事例常识排行榜涂志强与梁世臣合伙协议纠纷案